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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稱 | 常熟市人民政府關于恢復活禽交易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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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14172911/2023-00086 | ||
信息分類 | 市政府文件 通告 | ||
關 鍵 詞 | 時 效 | ||
發布機構 | 常熟市人民政府 | 文件編號 | 常政通〔2023〕1號 |
生成日期 | 2023-07-17 | 公開日期 | 2023-07-18 |
內容概述 | |||
公開內容 |
常熟市人民政府關于恢復活禽交易的通告
常政通〔2023〕1號
按照《蘇州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根據市衛生健康、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相關傳染病的監測以及對季節性發病規律的評估,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有序恢復全市活禽交易?,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恢復活禽交易。自公告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有序恢復各類活禽交易(驗收合格后開放)。
二、嚴格活禽交易行為監管?;钋萁灰讓嵭袑俚毓芾?,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活禽交易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并明確活禽交易管理的相關部門及其監督管理職責。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取締無照活禽交易的經營行為,市城市管理部門強化對無固定門店的流動活禽交易攤點查處力度。
三、加強疾病監測與防控。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活禽交易的動物防疫監督管理和食用禽類動物屠宰監督管理工作,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活禽交易人員感染相關傳染病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四、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活禽交易市場的行業管理,加快推進本市禽類產品冷鮮供應體系建設。市市場監督管理、農業農村、衛健委、公安、生態環境、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活禽交易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市場主辦方(市場管理方)嚴格執行每周休市1天、清洗、消毒等制度,督促經營戶做好索證索票及活禽交易、宰殺場所的清潔、消毒以及個人防護、健康監測等工作。硬件設施不符合條件的不得放開。
特此通告。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