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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稱 | 市政府關于印發《常熟市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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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14172911/2023-00084 | ||
信息分類 | 市政府文件 通知 | ||
關 鍵 詞 | 時 效 | ||
發布機構 | 常熟市人民政府 | 文件編號 | 常政發〔2023〕24號 |
生成日期 | 2023-07-10 | 公開日期 | 2023-07-18 |
內容概述 | |||
公開內容 |
市政府關于印發《常熟市2023年度
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常政發〔2023〕24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有關部門:
經研究,現將《常熟市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常熟市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切實做好2023年度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江蘇省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工作分工方案》、《江蘇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以及江蘇省、蘇州市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2022年地質災害概況
2022年,我市未發生地質災害,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新實踐的關鍵時期,重大工程建設、切坡建房等人為活動將對本就脆弱的地質環境產生較大影響,容易引發新的地質災害。
二、2023年度地質災害趨勢分析
(一)我市地質災害現狀。經2022年地質災害普查及2023年汛前排查,我市未發現新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普查中發現虞山四處孕災地質條件點:1.南山花園北側陡坡;2.國美山莊北區西北側山坡;3.國防園西側切坡;4.魏家山南側山坡。
(二)降水趨勢預測。據氣象部門預測,2023年我市汛期氣候狀況總體為一般到偏差,夏季降雨量為580~640毫米,總降雨量較常年偏多一到二成。降雨時空分布不均,部分區域強降雨偏多2~4成。梅雨量接近常年;局地雷電大風、短時強降雨、雷電等強對流天氣發生頻次較高,影響偏重;影響我市的臺風為2~3個,可能有1~2個影響較重。
(三)地質災害趨勢預測。綜合分析我市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災害分布特征,結合氣候狀況趨勢預測,預計2023年我市地質災害以滑坡、崩塌類型為主,需防范虞山南山花園和國美山莊沿山陡坡、國防園西側切坡、魏家山南側山坡等處山石小型崩塌隱患及海虞鎮部分采石廢棄宕口小型滑坡隱患,需重點關注加強巡查虞山南山花園北側陡坡周邊,及時掌握該處孕災地質條件點相關變化情況。地質災害突發性強,主要發生在汛期強降雨、臺風等極端天氣時段,必須把極端天氣頻發時段作為重點防范時段。
三、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一)重點防范區。虞山南山花園和國美山莊沿山陡坡、國防園西側切坡等處及海虞鎮部分采石廢棄宕口是我市滑坡、崩塌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區。
(二)重點防范時段。突發性地質災害與強降雨密切相關。5月上旬至9月下旬汛期以及非汛期強降雨、臺風等極端天氣期間是地質災害易發期和重點防范時段。重點關注6~8月和臺風等極端天氣時段的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特別是連續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過30毫米,過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時段以及雨后120小時內,更要重點防范。
(三)防范重點。交通干道沿線、旅游景區和低山緩坡開發區是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已知孕災地質條件點、在建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以及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在建工程是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地段。
四、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落實2023年全國、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議部署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強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技術支撐和基層防災能力建設,提升地質災害風險防控能力,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五、防治重點工作
(一)增強風險意識,扎實做好地質災害“三查”。資規部門要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加強統籌協調,與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復查工作,及時發現、掌握隱患點的變化情況,將地質災害防治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切實擔負起防災減災重要職責,查找薄弱環節,補齊工作短板,提升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二)持續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對于已完成工程治理的項目(小山宕口),要加強巡查監測;資規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加強協作,強化氣象及災害趨勢分析研判,做好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工作,提高預警預報精度與成效。
(三)切實加強風險源頭管控。要嚴格執行“十四五”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省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資規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形成的地質災害隱患,要嚴格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引發、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建設單位擔負起防災主體責任。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工程建設項目,要嚴格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對經評估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應當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步驗收”,避免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四)不斷提高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加強地質災害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地質災害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作用。一旦發生重大突發地質災害,資規部門要組織專家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調查,查清災害成因、研判災情趨勢,合理劃定危險區,做好應急處置技術支撐。
(五)嚴格落實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值守制度,在重點防范期和重點防范時段,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須到崗到位,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所有隱患點要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強化專家指導和專業隊伍駐守服務制度,確保專業技術人員隨時待命,做好指導。要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在發生災險(災)情時,要確保信息報告迅速、應對處置及時,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未發生地質災害的,汛期要嚴格執行每日“零報告”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提前謀劃部署,完善各項制度,細化工作流程,壓實壓緊防治責任,確保各項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到實處,保障安全。
(二)壓實責任分工。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地方政府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資規、應急、氣象、住建、交通、水務、教育、文化旅游、地震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聯動協同機制,做好相關領域的防治工作。資規部門要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職責,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共同推動地質災害防治各項任務落實。
(三)落實經費保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地質災害隱患“三查”、監測預警、工程治理、搬遷避讓、應急搶險等提供資金保障。因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進一步強化專業駐守隊伍力量,配置必要裝備,提升地質災害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制度落實。要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制度,做好年度隱患排查、汛期“三查”、群測群防、險(災)情速報、工程治理、監測預警等工作。嚴格執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各項要求,落實好“防”和“救”的分工和協調配合機制。嚴格執行汛期應急值守、專家駐守、汛期“零報告”等制度,把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